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证丢了可以用户籍证补办吗

2019-08-31 17:4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 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档可查的只需带户口本和身份证,无档可查的还需带单位或村(居)委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登记情况证明。
    如果忘记结婚证登记记录,还要到原登记机关出具一份“查不到”的相关证明,随后拿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到现居住地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日期和原来结婚证日期都写在补领结婚证上。
    结婚证的用处不仅仅是证明当事人已婚,还有很多很重要的用处,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结婚证。
  • 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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