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发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我和她打架时候他就掐我脖子,请问这算是家暴吗?

离婚
2019-08-31 06:1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冷暴力”和“经济控制”目前并没有被我国法律列入家暴范畴。虽然如此,但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所以,如果丈夫(妻子)经常谩骂、恐吓妻子(丈夫),给妻子(丈夫)造成自卑、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也算作是家庭暴力
  •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过错导致夫妻吵架,造成妻子轻微伤以下伤情的,作为妻子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劝阻、制止家暴。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为妻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丈夫的家暴导致妻子轻伤以上伤害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