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独立地作为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
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