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因为身份证和手机丢了,因在外地没有能及时回来补办手机卡和身份证,形成莫愁花贷款逾期两个多月,导致高额的利息,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2019-08-30 14:3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步,身份证挂失。
      在发现身份证丢失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身份证的挂失,身份证中含有我么的大量信息,一旦被人利用后果很严重,所以应该立即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挂失。
      第二步,网络或媒体挂失声明。
      在当地派出多进行挂失后还需要到网络上进行必要的声明,以免别人使用你的身份证进行操作。各省都有自己的网站,百度查询即可。登录相应的挂失网站或百度里声明后在进行补办。
      第三步,身份证补办。
      如果你在当地的话就很简单了,拿着你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即可。补办分快慢两种,收费不一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需要到派出所拍照,不能自带照片。
      第四步,异地身份证补办
      具体手续: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步,挂失身份证注意事项。
      1)挂失的身份证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那个身份证没有到期之前还可以使用。
      2)网上声明只是尽量防止一些事情的发生,并没有法律依据。
  •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银行贷款现在主要有两种贷款的方式,一种是抵押贷款,另一种信用贷款,但是想要办理抵押贷款的人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抵押贷款利息高不高呢?
    相比较信用贷款利息来说,抵押贷款利息是要低一些的,但是信用贷款的贷款更加方便,抵押贷款利息的高低只能是相对来说,不能直接说他高或者说他低,抵押贷款利息相对于信用贷款利息来说是低的,但是,相对于银行的活期利息和定期利息来说,那抵押贷款利息是要高很多的,活期利息的年利率是百分之
    0.35,银行定期的各阶段的利息是三个月利息是百分之
    2.35,半年利息是百分之
    2.55,一年利息是百分之
    2.75,二年的利息是百分之
    3.35,三年的利息是百分之
    4.00,五年的利息是百分之
    4.25。
    但是抵押贷款利息仅最短期的贷款利率就是百分之
    5.60,比起银行定期存款的五年的利息都要高,银行贷款的利息最高的是贷款六年以上是百分之
    6.15,所以相对于银行活期利息和定期利息来说那是很高的。但是,相对于银行的信用贷款的利息来说就要低一点了,只能说利息的高低不是衡量贷款的好坏,抵押贷款利息比信用贷款低是因为抵押贷款办理相对信用贷款复杂,信用贷款的办理就是相对简单的了,至于抵押贷款利息高或者低,主要看贷款人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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