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妈之前买给我的,房产证上登记了我和女儿的名字,已住了十多年了,现想卖掉置换,那我卖掉了再买的话,是不是就变成了和老公的共同财产了,想咨询下。

2019-08-30 13:1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带着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
  •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步骤: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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