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人跑了,但是有他的身份信息

2019-08-30 09:0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 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 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务人跑了,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缺席判决,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但不会拍卖,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法院可以查封、一般情况下,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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