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
2019-08-29 10:0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如男女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为维护受害一方的权益,受害一方有权要求侵权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的,则可以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依法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

  • 1、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若委托律师积极争取,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
  • 您好!通常2周岁以内的孩子会判给母亲,但也有争取的方法,可从以下因素考虑:
    1、男方是否已做绝育手术或年纪偏大影响生育能力。
    2、子女是否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愿意并有能力照顾孙子女。
    3、女方是否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
    4、女方是否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
    5、女方是否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
    6、女方是否有固定收入。
    7、女方是否有过错的。
  •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则应当由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实在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可以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归属。如果由女方抚养子女,则在存在离婚时的共同房产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照顾女方将房产分给女方,但是女方要给男方给相应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