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19年3月,女方又起诉离婚,本人不知道,未收到通知,后收到离婚判决书。

离婚
2019-08-29 09:0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取得离婚判决书只有判决准予离婚,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当事人可以就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额度,以及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对方协议,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到法院再次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1、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标准,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婚姻法》列举了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为司法实践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标准或依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注意,此处的赌博、吸毒等行为并非一般的程度,而是要形成屡教不改的恶习,这严重挫伤了对方对婚姻生活的合理期待。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上述几种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先写起诉状,然后到法院立案。院会将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送到被告手中,告知其开庭时间。如果被告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无法送达被告人,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如果被告还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
    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上会写清楚欠款法定归还时间,即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7日内,将款项支付给原告,否则需要支付双倍迟延履行金。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原告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申请成功后法院的执行法官会立刻联系被告人商量还款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