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人民币八百元如何量刑?

刑事辩护
2018-08-25 17: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罪的时候是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犯罪记录。但是犯罪记录封存不是消灭,而是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话,还是可以查到的。   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2)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犯盗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犯罪记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记录封存不是消灭,而是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因此,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只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犯罪记录。但还是会留下案底。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总而言之,三万元在“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档次内,但是如果有从轻减轻情节,可以适当降低。  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罪数额标准确定: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盗窃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盗窃数额较大的,应当取消监视居住进行逮捕,并数罪并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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