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我在广东中山XX有个准驾不符的违章,2018年要换证的时候才叫我去处理掉,不然换不了证,在这六年中驾驶证一直正常,到期分数就又可以满12分,现在我过来处理,他说要吊销我的驾照,还要拘留,罚款,还两年不能培训,这样的处罚太重了,我该怎么办

2019-08-28 18:1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的,首先考虑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进行查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并进行辩护。
    其次 ,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 ,得到受害人或者家属谅解的,可从宽处罚 。
    如果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的,则可能会被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 1、驾驶证到期的,应该提前90天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车管所申请换领;  
    2、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资料,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申请换领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