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登记结婚,能否给孩子上户口?

2019-08-28 11:5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的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简单来说,就是未登记而形成婚姻关系。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的。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我国重婚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会被认定为重婚
  • 已经结婚了,户口本是未婚,在这样情况下跟第三人结婚,依然算重婚。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后,婚姻关系才予解除,再结婚才可以,否则就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
  • 解除非法同居和孩子上户口:
    1、非法同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有合法的手续;
    2、解除同居及上户口都不是法律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3、解决原则:如果孩子不满两岁,应当随母亲;上户口罚款应当双方支付。
  • 双方离婚与孩子无关,当事人只要按照程序办理即可。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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