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婚姻子女继承权,法律规定是如何解决的?

2019-08-28 07:10: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 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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