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派出所的用手铐铐了一天,被拘留5天,说出来交两百元罚款就能取车,我昨天出来,昨天去他们叫我今天去,今天去派出所的所长说我无驾驶证,取不了,要先办驾驶证,我该怎么办啊

2018-08-25 13:5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
    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 1、因交通肇事被吊销驾驶证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三轮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属于机动车驾驶证的一种。在吊销驾驶证后,在限定期限内也不得重新取得。

    道路交通安全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可以按以下方法交罚款:  
    1、按违章条上的时间到交警部门去交罚款。  
    2、等年审的时候办理。  违停通知单在网上是可以查到的。  如果按照违章条上规定时间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这个时候交警没有把违章的信息录入网络,查询的话会出现查不到的情况。  如果没有按违章条上的时间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交警部门就会把违章的信息录入交警公安内网,这个时候在网上就会查到违章信息。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