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朋友在四月份的时候从我借了三万块钱,没写借条,说两个半月后还,然后两个半月到了以后没钱还给我写了借条拍照片给我发过来了,借条写明于9月15号归还。可是到期了,还是说没钱还。我几乎每天都在催,总是各种借口搪塞。我现在手头证据有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还有借条照片的打印版,我可以申请支付令吗?电话录音里他说他每月有一万四的工资。另外他人在北京,我在突泉,如果可以申请支付令怎么走程序,费用是多少。

2019-08-27 18:0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录音文件还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不过在录音过程中需要注意下一些事情: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券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的。你以后可以试试匹诺曹录音,可以来去电通话录音,文件即时上传到云端,还可以进行公证出具。
  •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欠款没偿还能力,债务人能否选择跑路:
    一些债务人认为只要欠款还不上就会被抓去坐牢,其实这是不对的,债务人没有必要一发生偿还不了欠款就跑路。
    1、依然可以作为被告被起诉。
    债务人跑路后,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债务人依然是可以成为被起诉的被告的,债务人不要认为自己跑路后,债权人就没有办法了。
    2、法院可强制执行名下财产。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判决,即使债务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强制只想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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