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没给员工购买社保如何规避纠纷

2019-08-27 13:5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购买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而不是劳动合同签定日。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可以先找单位里的工会调解,不行找劳动局帮忙解决,再到社保局去举报,让他们帮你开社保追讨单。不行向劳动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在没有犯错的情况下被辞退,可以按每做满1年得1个月工资赔偿,还可以凭辞退单办理失业证明,然后领取失业金。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 可以约定试用期过后再买社保吗?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回合劳动者说等试用期满后再为劳动者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然而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此外,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一方的意思改变而改变。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温馨提示:
    不依法缴社会保险属于劳动争议,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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