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人出轨 离婚 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离婚
2019-08-27 12:54: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院颁布的解释一第二条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上述规定来看,认定同居的条件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故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的“情人关系”、“一夜晴”等都不应属于司法解释所指的“同居”范畴。

    这种出轨行为不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是,这种“小三儿”“一夜晴”等出轨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和睦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是对夫妻忠诚义务的彻底违背,受害一方虽不能获得损害赔偿,但通过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照顾无过错方,可以给无过错方补偿。
  • 由于一方出轨离婚的,无过错房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主张时间

    起诉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协议离婚:

    (1)若已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弃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