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未办理离职手续,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2019-08-27 12:0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没有离职手续是可以办理自己缴纳社保的,离职手续和你自己自己缴纳社保是没多大关系的。

      
    一、如果单位给你缴纳社保了,你离职了,单位还没给你的社保停掉,还再继续缴纳,那么你个人就不能办理继续缴纳手续了。

      
    二、如果你离职时,单位已经停掉了,那么,你自己可以去社保中心办理,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你必须是当地社保中心所在地的户口(也就是,本地户口)才能缴纳,外地户口,个人是不能缴纳社保

  • 1、丈夫的婚前债务,如经判决确定的,可以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中属于丈夫一方所有的份额(一半)。
      
    2、丈夫的婚前债务,应当用其个人财产负责偿还。但因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最少也应当享有一半的份额。所以,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份额的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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