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单位开夜班环卫车,每晚7个小时左右,现单位因我中途犯困打盹要开除我,但让自己写辞职报告,请问是否合法?我以往认知是:1.不能自己写,因为我没想离职!2.他们给的辞职理由不充分,我并不存在重大过失。3.如果他们要开除我,应当给我补偿即N+1。以上是否正确?感谢帮助

2019-08-27 10:3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在工厂旷工三天被开除的,一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劳动者去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
    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一个公司不能随便开除一个员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雇员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规定,如果公司不符合法定条件开除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没赔偿之前自己辞职对赔偿没有影响的,用人单位仍要依法支付各项赔偿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辞职报告按照以下方法操作,就不会对劳动仲裁有影响:
      
    一、辞职报告只是法律程序,无需太复杂;
      
    二、无须理由,也无须文采,防止过分语言对自己不利,如“抱歉”“歉意”“感谢”等;
      
    三、如:由于本人原因决定辞职,现依据法律提前一个月正式提出辞职,即最迟于几月几日正式离开岗位,恳请领导及时安排人员作工作交接,等等。
      
    四、应该提交辞职报告,否则公司算是旷工离职,一是会扣工资,二是可能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影响以后找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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