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买了六个核桃,收到是六个果仁核桃,38元一箱,买了1350箱,我是奔着买回来出售的,现在这个产品是厂家无证期间生产的,商家和平台承诺假一赔十,如果去法院起诉,法院说可能不认可我的消费者的身份,我现在怎么办,商家还没有给我退款,如果起诉到法院肯定能给我退款,但是假一赔十能认可么

消费者维权
2019-08-27 09:4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当商家侵犯个人权益时,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一,与对方协商。其二,向12315工商局投诉。 其三,向媒体反映情况,具体电话114咨询。 至于打110,也许不能解决问题,但你可以试试。
    最后,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国家公权力来解决。所属分类: 默认】
  • 可以首先选择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如下解决途径: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双方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存在很大的片面性,现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法院已经不再适用该项规定。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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