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尾椎骨折,轻度移位。可申请工伤鉴定吗?

2019-08-26 17:4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你的情况,申请工伤的时效已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你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提供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不认定,你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找个律师代理,有困难到,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师不收费。

  •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工伤事故发生以后,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工伤赔偿
    首先、要进行的就是积极治疗而无论医疗费是由劳动者出或者是由企业出必竞治病救人是首要的而且这也是向企业索赔享受工伤待遇的基础 其次、要求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自行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事故发生的证明、工资证明等。 第三,在企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工伤认定作出后,在六十日内向企业或劳动局申请工伤赔偿。 第五,如果对劳动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第六,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如果企业没有自动履行,就要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伤,企业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金、扶养费、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等。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报销方法: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3.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4.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