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户口,和结婚证,有权买房子吗?

2019-08-26 16:4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进行收养登记,再上孩子户口。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符合以上收养条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有了正式收养手续,才能办理孩子的户口登记。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1、当事人属于无户口人员的,应由父母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户口本了。
  • 按照规定,要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没户口本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开个证明应该是可以的,你也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婚姻登记机关。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 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应当补办登记。
  •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将户口迁出,原房主可能构成违约。
    新房主可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户口迁出义务为由,要求原房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对于新房主而言,如原房主拒绝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
    需提请注意的是:新房主的诉讼请求只能要求原房主支付违约金,其不得要求法院判令原房主限期将户口迁出。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无法要求对方强制迁出户口。
    如果对方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总额已超过了两万元,你可以主张债务抵销,不再向对方支付剩余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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