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民事诉讼案件,我老公现在要和我离婚,之前起诉过我,之后又撤诉了,现在又要起诉我,我和他结婚一年刚过,我不想离,我可不可以不用去

离婚
2019-08-26 14:2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你可收集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 、吸 ***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 离婚案件第二次起诉后撤诉需要六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1、仍然可以再次起诉。
    2、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法律规定起诉后撤诉的,必须在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