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离婚但与他人同居并怀孕,请问是重婚罪

离婚
2019-08-26 11:3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的认定需要双方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如只是简单的怀孕不能证明重婚事实存在。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一方不忠诚于婚姻对婚姻关系的破裂存在过错。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过错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离婚损害赔偿: 没有那一方先提出离婚,这一方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也就是说并一定那个先提出离婚,那个就吃亏。 即使一方有过错,财产方面并一定是多得,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损害赔偿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要结合一方过错大小及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及双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 如果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罪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1)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虽未登记结婚但当地人民群众认为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也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2)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男女取方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当地人民群众却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骗取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亦可认定为重婚罪;
    (3)周围群众公认是关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的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没有以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六个月以上的:
    (5)有配偶的人虽没生育但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3个月以上的;
    (6)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7)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