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对方起诉离婚,那起诉费应该谁出那

离婚
2019-08-25 11:04: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涉外婚姻起诉离婚,需要双方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