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可以判离婚

离婚
2019-08-25 10:4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不出庭也可缺席审理和判决;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对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制度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有两种解决方式:拘传和缺席判决。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即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强迫”被告来到法庭参加审理。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实践当中,因法院现在案件很多,工作繁忙,采用拘传方式的相对较少,缺席判决的相对要多一些。
  • 法律一般将婚外情分为三种情况: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通奸。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明知对方已婚与其结婚按重婚罪处理。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秘密发生性关系。
    重婚触犯刑法,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应追究刑事责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通奸我国法律无明文规定。
  •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因当事人不能做到事前充分的准备,往往造成律师接受委托时已面临十分被动的局面,当事人面临着败诉或承受损失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前作好如下准备,将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一、一旦出现婚姻麻烦,请一定尽早到婚姻专职律师处进行详细的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子女抚养等,律师会根据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出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当事人的后期操作。   
    二、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有关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无过错方要留存受伤害时的报案记录、诊断证明等;包括有关夫妻共同财产或债权债务的,当事人要注意留存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重要凭证,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留存复印件,对存款账号作好记录,另外还包括有关子女抚养监护权等方面的证据,婚姻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就要求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具备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律师的指导下,对证据的取得尽早准备。   
    三、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如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及其它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四、尽可能地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离婚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对双方的伤害更大。许多婚姻纠纷通过亲友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往往能够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这样既可以避免委托人耗时耗财,又能避免双方互相攻击和伤害。   
    五、如果双方确无协议离婚的可能,在做好相关准备之后,可委托律师进入诉讼程序,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状、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有关财产凭证及诉讼费等。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有必要提起财产保全的,另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