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零一个月离婚彩礼能返还吗

离婚
2019-08-24 20:3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用彩礼钱买的东西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在后一种情况下,女方用彩礼钱买的东西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约,结婚彩礼返还吗?  一旦解除婚约,随着财产的流失就没有了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约,结婚彩礼应该返还。  
    二、结婚彩礼返还的标准  以下是结婚彩礼返还标准。如果男女双方在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在一起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当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约时,即使应该返还彩礼,但是彩礼的返还也不是全部,应当返还总彩礼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双方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的百分之五十。如果共同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结婚彩礼返还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三、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在结婚前,一方出现悔婚解除婚约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上文法律,没有共同生活也没有领取结婚登记证书,在返还彩礼的问题上双方首先应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在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进行判决。  生活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返还彩礼的实际情况不仅仅有法律中领结婚登记证书和为领结婚的高级证书,是否共同生活等这些问题,比如海涉及到事实婚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结婚彩礼返还等。  如您的身边有发生此类事件,一方悔婚解除婚约已经给心理造成的了巨大的伤害,对方又不愿返还彩礼,无理取闹。
  •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 工伤一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一级伤残工伤职工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改发养老金。
    养老金低于工伤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级伤残工伤职工,应当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论,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50%,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计算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