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变更孩子抚养权应该去哪里?

离婚
2019-08-24 14:1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让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子女归属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由法院判决。

  • 1、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2、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旦抚养权变更得到支持,原先给付的一次性抚养费可以要回,而且可以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