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三生了孩子,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吗

2019-08-24 13:10: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小三把孩子生下来,孩子的生父需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至于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您老公和小三只是非法同居关系,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 老公有小三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处理,对于涉嫌重婚刑事犯罪的情形,一经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确凿的重婚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一夫一妻制度。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自不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构成重婚。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法律上的重婚不易实现,故现实生活中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 重婚罪并不是一般人(甚至包括一些律师)认为的绝对的自诉案件,而是可公诉,可自诉的刑事案件。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本没有规定:告诉才处理!
      再看最高院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由此可知,重婚罪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提起自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