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人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怎么办理?

离婚
2019-08-24 12:3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 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 您好!一个人拿着《结婚证》和身份证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另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程序而离婚。
    谢谢阅读!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