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找了一个女朋友,她用各种名目问我要钱,她买房问我要了两万,本来以为可以结婚还和我拍婚纱照,但是发现她还在和其他男人交往并且发生关系。只能分手,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2019-08-23 20:41: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上述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分割方式,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收入和支出混同,一方名下的房子、存款基本上都有另一方有形或者无形的出资、付出或者帮助,但由于很难举证,往往在分割时出现较大分歧。
    并且仅就一方的上述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小孩的付出在分割另一方的财产有多大的帮助上,那就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了。
  • 用人单位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请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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