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他老公欠债自己跑了??也没和家里联系??要债经常上门找我姐??我姐根本不知道欠钱的事??也不知道这些钱用哪里了门找我姐??我姐根本不知道欠钱的事??也不知道这些钱用哪里了?你好??在吗??我姐他老公欠债自己跑了??也没和家里联系??要债经常上门找我姐??我姐根本不知道欠钱的事??也不知道这些钱用哪里了?现在只想离婚??请问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3 19:2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第一: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如果人逃跑了,还是可以要求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里支付的。
    第二:只要欠款还在诉讼时效期内,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户籍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债权人借款时留下的借据等证据,在法院立案受理之后,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