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的妻子和我都是担保人,我已替借款人偿还债务,我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借款人的妻子偿还全部债务吗?(现在二人已离婚,但债务发生在二人婚姻期间)
离婚
2019-08-23 10:4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
借款合同
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
合同
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
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呢?对此问题应当区分具体情况。如是分期偿还的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
当然,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关于民间借贷过程中担保人偿还债务,通常如下进行处理: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
占有
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
抵押权
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
拍卖
、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丈夫的债务问题妻子要偿还吗
1060
我是担保人,债务新还,偿还的部分不是借款人本人,而是别人,法
担保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政府一般情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胡钦律师
广西荣楷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01:19
2345
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4300
法人代表需要偿还公司贷款吗
法人代表贷款
我是担保人,但借款人不偿还贷款。我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民间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 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杨小勇律师
天津立人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吗
01:28
2345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偿还的顺序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借款人不偿还。 担保人必须为借款人还债吗?
1、当事人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延吉市律师
安图县律师
敦化市律师
和龙市律师
龙井市律师
图们市律师
汪清县律师
珲春市律师
长春律师
吉林律师
通化律师
松原律师
延边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