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婚姻破裂,我想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离婚
2019-08-23 10:12: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感情破裂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双方当事人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共有财产,达不成协议,可以提出诉讼。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