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戒毒后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其它
2019-08-22 2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
    (一)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条件,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二)因出国(境)、诉讼需要,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三)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需要,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
    (四)因服兵役、入党、招警(含警察院校招生)、招录公务员、从事航空招飞特殊职业等政审考察需要,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
    (五)对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提供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如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
    (六)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情形。
    所以,吸毒只会有违法记录,不会有犯罪记录,吸毒者可以要求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
  • 根据法律规定,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对于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需要强制戒毒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其戒毒。  《强制戒毒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第三条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  第五条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
    强制戒毒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