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过年三倍工资不给说是实习生我该怎么办

2019-08-22 19:1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定节假日上班三倍工资,不上班是带薪休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中规定
    (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  
    (四)劳动节,放假1天  
    (五)端午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 《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2、实习期与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3、如你所指的是试用期,改段期间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但是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设置了底线。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几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毕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对于业务是一个逐渐熟悉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放工资。
  • 如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通用人单位约定有工资,而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付存在拖欠的情况下,实习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应发工资并支付应发工资的25%经济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