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
证据有哪些呢?一般情况下,
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
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或者证人证言。
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证言来作证,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