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三方破产,我们将如何进行财产清算呢?

监视居住
2019-08-22 14:57: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1、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货币和有价证券;  
    4、投资收益。  
    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  
    5、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  
    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如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的专利权而获得的赔偿。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1、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  
    2、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合同债权,如对销售客户拖欠的货款以及因其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的请求权;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票据权利,如破产企业作为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股东权;  
    5、破产企业享有的知识产权;  
    6、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7、因错误执行破产企业的财产,执行回转后的财产应列为破产财产;  
    8、破产企业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应列入破产财产;  
    9、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并列入破产财产,但应当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10、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物、留置物和出质物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物的抵押权、留置权和出质物,这些财产也应并入破产财产。
  •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可知,企业破产财产清算顺序如下: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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