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办信用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留的我的联系电话,现在他不还款银行老是打电话给我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8-22 14:2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主卡申办条件是:1)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稳定的职业及收入,能按时还本付息且信用良好。这个是建行信用卡网站上写的卡片申请条件,上面到是没有写到过这些内容。
    你可以多提供一些财力证明,比如房产、车产、建行的定期存单之类的到网点去申请。你申请以后银行会根据你的个人收入、缴金还有个人信用等等综合进行审核,能不能通过就不一定了。
  • 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建议尽快还款,否则面临刑事处罚。
  • 信用卡逾期不还款,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