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已定开庭时间还可以撤诉退律师费吗

离婚
2019-08-22 09:0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民事诉讼中还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所谓按撤诉处理,就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是: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 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免收

    1--10万元(含10万元) 标的额x(6%--9%)

    10--20万元(含20万元) (标的额-10万元)x(4%--8%)+(1--1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含50万元) (标的额-20万元)x(3%--6%)+(1--10万元部分收费)+(1--2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标的额-50万元)x(
    2.5%--5%)+(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标的额-100万元)x(1%--2%)+(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1000万元)x(
    0.5%--1%)+(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100--1000万元部分收费)
  • 打离婚官司,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不是有了离婚的决心就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过错的取证,是否存在具体项目,是不是先行需要律师和对方调解争取和平解决,都可能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诉讼方案的涉及,调查取证,争夺抚养权,财产分割律师更能保护你的权益,特别是些公司股权、银行存款查询、股票分割的涉案案件,请律师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果你有意调解,律师也能帮你起草调解协议,律师见证等。 离婚案件的收费,有自己的行业标准,需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这个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 我国民诉法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但是对于案件整个审理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