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在农业银行用六万买了三年的人生交通意外保险 天安保险 我想退保 急需用钱 此时才过一年半 请问在外地可以退保么 会有什么损失 我四川的 现在广东

保险赔偿
2019-08-22 06:44: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您好,当储户误买了保险,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退保。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5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免费退保,超过15天犹豫期,投保人要求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违约金
    如果储户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办了保险业务,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当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是可行的。受骗的投保人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消费者协会、保监会有关部门,争取全额退还保费,只不过这样做可能需要花费较多的精力。

  • 1、所有索赔项目需提供的材料:索赔申请书;保险凭证(电子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件;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涉及境外旅游);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有)。

    2、身故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3、残疾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书;

    4、意外医疗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的门急诊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和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旅行行程延误需提供的材料:承运人出具的延误证明文件,注明延误时间及原因;机票/登机牌,车、船票;因延误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住宿、膳食及交通费用票据。

    6、行李延误或遗失需提供的材料:承运航空公司或机场出具的行李延误或遗失证明文件;行李票;购买必需品的单据凭证。

    7、旅行证件重置需提供的材料:事发当地海关、警方等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须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案);重置旅行证件的费用发票或收据。
  • 保险退保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保险退保需要什么资料?

    齐全的退保资料是成功退保的关键所在。一般来说,退保人在办理保险退保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犹豫期内退保所需材料

    1、《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2、投保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保险合同正本、首期保费发票;

    4、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如投保者需退费至新账户时提供)。

    如果保户因工作等原因不方便亲自至保险公司服务网点时,可以委托保单服务人员或他人至保险公司服务网点办理本项业务,同时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过了犹豫期退保理财保险所需材料

    1、《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2、投保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保险合同正本;

    4、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当投保者需退费至新账户时提供)。

    但需要提醒的是,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者。如果被保者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者书面同意,并由投保者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而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那么还需准备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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