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到法院起诉离婚,我可以提什么要求

离婚
2019-08-21 13:1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
    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
    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 法院根据证据情况,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来综合考虑,是否支持离婚。各地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都很谨慎,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证据,无过错方不肯原谅,不同意和好,那么可以第一次判决夫妻离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么第一次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
    在第二次诉讼中,
    法院要认真处理夫妻感情破裂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并不复杂,那么法院第二次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在第二次诉讼的时候离掉了,当然也有极少数离婚案件进入到第三次起诉。
    具体要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来看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