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接受了公司的三个月培训,签了培训合同,每个月有1000到2000不等的工资,等我培训完了一起发,到由于公司有特殊情况培训了两个月我们就回来了,17年9月份我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如果违约要交1万多的违约费,包括培训的费用,合同一方一份,但现在18年2月份了,我的那份合同还没给我,签合同的时候公司刚成立,公司效益不好,我现在想自动离职,我想咨询一下,我要离职了要交违约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21 08:46: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单位在此种情况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首先应当明确年终奖的性质,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通常是基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应当享受,劳动者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应当获得的年终奖金。加班如若真实存在,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 用人单位违约包括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等等。责任:用人单位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劳动者违约包括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违约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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