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二审给调解书等于判决离婚吗?

离婚
2019-08-21 06:2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维持原判,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进行调解。调解应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无效的,二审法院应及时判决。在二审程序中,当事入经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只要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调解书就生效,原审判决就自动失效,而无须二审法院作出撤销原审判决的裁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四类特殊案件只能以调解方式审结或裁定发回重审,而不能够直接作出改判:

    (1)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2)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第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3)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另行起诉。

    (4) -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三、离婚调解书不签字效力  离婚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那么离婚调解书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的调解也就失败了,这时人民法院要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及时判决离婚案件。  
    四、离婚调解离婚书的有效期是2年吗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生效后,是不存在所谓“有效期”一说的。生效后,对于特定事项,永远有效。  这里所谓的“2年有效期”是指离婚调解书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有隐匿、毁损财产的,可以在2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配。  
    2、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可以在2年内申请执行(一般调解结案的,都会自动履行,不存在申请执行的问题)。  
    3、对离婚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是2年。  
    五、离婚调解书已经签收了,可是后悔了怎么办  当事人拒收离婚调解书的,不影响离婚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离婚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您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