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去世,我继母有权继承我父亲的土地吗

2019-08-21 04:57: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继承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一般来说,有立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未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 1,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2,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不存在继承问题;
    3,如果是其他遗产的,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两种。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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