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怎样争取到子女的抚养

2019-08-20 23:1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女方为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 一般法院会一边判一个孩子。如果女方本来有个女儿,很可能孩子会给男方。你们对孩子的抚养权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按照你们的协商结果来做。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协议,约定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 1、小孩的抚养要根据双方经济收入、经济状况、是否有住房、与小孩感情、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小孩上学方便、再次生育能力等原则确定。
    2、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人一半;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退休不是去世,丈母娘的产权依旧,不发生继承,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4、婆婆帮忙和保姆毕竟是两回事,性质完全不同,法院也不可能认定婆婆为家庭保姆的,而帮忙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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