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代理申请劳动仲裁吗,如何收费

仲裁
2019-08-20 17:4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仲裁申请书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当事人自然情况。须载明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地址应注明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楼层号码、门牌号码等,收件人住在机关单位内的要注明具体地址,不准使用街道、委组等地址。  第二部分为请求事项。即要求被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
    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固定、前后一致。涉及履行义务的,写明起至时间;涉及金钱给付的请求,须写明起止时间、计算标准、具体数额。仲裁请求不完全,会导致对未提出的仲裁请求视为放弃而得不到审理的风险。
    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受案范围的请求,仲裁委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仲裁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请求范围;无根据的申请仲裁请求,得不到仲裁委支持。  第三部分为事实与理由。
    事实部分可以争议发生的时间为序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争议的焦点和具体内容。与争议无关的事实不要列入,不要列入道德评判类内容。
    叙述事实应当“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请求事项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写得具体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缩小;四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词;五要有理有据,不要捕风捉影;六要心平气和地摆事实,不要刻薄挖苦。
      理由部分主要论证事实的真实性、仲裁请求的正确性、合法性。包括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及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应概括地分析争议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
    如申请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把过错完全推给被申请人。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应引到条、款、项,不能只引条。书写理由应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讲道理,不要强词夺理;二要提供证据,不要空口无凭;三要有针对性地引用法律条款,不要没有法律根据。
      第四部分为有关证据(即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包括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申请人应提交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第五部分为当事人亲笔签名及递交申请书的落款日期。
  • 申请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即身份证明资料。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