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的摩托车停在我店铺门口。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交警拖走了,之后交警说我摩托车三年未年检,要强制报废,这样可以吗?

2019-08-20 17:12: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结论: 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 第二十一年起,每3个月检验1次。
  • 承包车辆,承包人自己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承包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被告;
    租赁车辆,承租人自己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承租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承租人为被告;
    借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借用人自己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借用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借用人为被告;出租或出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出租人或出借人有过错,应将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借人与借用人列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连环购车未办过户手续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车辆实际所有人为被告。
    但以下几种情况应承担连带责任:买卖报废车辆的;买卖年检不合格车辆或未经年检车辆的;其他应由名义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