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了没结婚登记去法院起诉有用吗?

2019-08-20 13:29: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外婚姻结婚中,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会有好处
    婚姻法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法律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因为法律是一个明显的特色区域,只要适当改变自己的行为或行动的地点,适用的法律可能对自己最有利的。
    一种方法是选择行为,即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国家的结婚或离婚。
    一种方法是选择法院,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婚姻问题,一般将上诉法院来解决。

  •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结婚的,不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合法夫妻而应当被认定为同居。如果双方不想在一起的,不需要离婚而只是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一方怀孕的,另一方通常情况下按照合法夫妻的规定不能提出离婚,如果坚持要离的,可以在分割财产时得到相应的照顾。
  •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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