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离婚,并掌握相关
证据材料,比如“保证书”、“道歉书”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或者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如果有幸能进一步为您提供帮助的话,请您带上详细的材料来我们律所,我们会安排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