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问题。我丈夫向我提出离婚,原因是我们3岁的女儿被诊断为癫痫,他怕和我在生一个小孩也是癫痫。我们有一栋房产,无存款,夫妻感情一般,时常有家庭暴力,他非要和我离婚不可,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不要小孩,想要房产,在法律上可行不??谢谢!

离婚
2019-08-20 09:3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离婚的,对于女儿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支付年收入的20—30%之间抚养费。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 你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如婚姻当事人一方被实施家庭暴力,可提出离婚,并有权要求有过错方予以赔偿。
  • 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据有关统计,目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为女性、老人和儿童,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老人的人身权益,还常常导致感情伤害、家庭破裂。
      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了解救助途径和手段。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家庭暴力实施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三种:  一是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应被害人请求,可给予施暴者行政处罚,如给予一定期限的行政拘留等。  二是民事赔偿责任。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其物质损失;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既有权要求赔偿其物质损失,也有权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
      三是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